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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辽宁省设立朝阳金桥等两家典当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辽宁省设立朝阳金桥等两家典当公司的批复
(商建函〔2007〕138号)
辽宁省商业厅:
你厅《关于呈报2007年新增典当行的请示》(辽商发〔2007〕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批准你省2007年设立朝阳金桥典当行有限公司和营口市宏源典当有限公司。
请通知各申请人,按照《
典当管理办法
》的规定,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公安、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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