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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鉴于我所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我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
十四条
“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 的规定现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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