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当地实际,加强政府统一领导,专题研究农村交通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部署。当前要把打击非客运车、船非法载人作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的重点工作,集中精力抓好治理,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在治理的同时,注重研究解决农民出行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二、要立即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载人行为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政府要迅速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乡镇非运输船舶、渔业船舶等非客运车、船非法载人行为的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乡镇非运输船舶、渔业船舶注册登记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产品公告认真核对、登记。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乡镇非运输船舶、渔业船舶的摸底排查,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要逐一登记,核发牌证,纳入日常管理;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继续行驶的,要依法予以扣留,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二是要组织对辖区内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乡镇非运输船舶、渔业船舶的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验。对于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或者牌证不齐、不符的要暂扣其牌证并要求其予以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予颁发牌证,对经整改仍然难以达到安全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三是要对辖区内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乡镇非运输船舶、渔业船舶等驾驶员、船员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违规培训机构,严格办证程序,杜绝违规办班和不按程序办证的现象;研究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驾驶员和乡镇非运输船舶、渔业船员的培训考核机制。
四是要结合危桥改造工程和农村渡改桥工程,对县乡道路路况、水域通航条件较差、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路段和水域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制定治理计划并予以落实。对一时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路段、水域,要对防护设施、提示标牌进行必要的加固和完善,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并能够在特定时节、特殊天气状况时快速落实到位。
三、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肃事故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