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07]3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厅)、经贸委(厅)、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质量协会: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7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质量整治、确保安全活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质量进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活动主题
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为:
质量安全 共同的责任
三、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
(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及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部署,采取统一行动、确定重点、集中整治的方式,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的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问题。取缔一批产品制假窝点;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撤销一批不合格出口产品企业出口资格;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类产品区域性质量突出严重的地区;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经验。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我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
(二)组织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活动。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组织开展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选择空调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产品开展专项检查,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质量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企业自律、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荣辱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