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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3.土地整理: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
  土地变更调查中,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变成耕地的,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作为土地整理增加耕地进行变更统计。农民自主开发复垦整理的耕地,按实地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变更,但不作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进行统计。撂荒耕地一律按耕地进行统计汇总。
  (三)关于农业结构调整调查
  农业结构调整,指农用地中改变原有种植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副业等在农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
  土地变更调查中,因种植效益原因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养殖水面的,为农业结构调整范畴,反之也属农业结构调整。属可调整地类的,按可调整地类调查、汇总。
  (四)关于生态退耕调查
  指因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耕地。
  (五)关于灾毁耕地调查
  指因水冲、沙压、山崩、泥石流、沟蚀、地震等自然灾害破坏,三年内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按灾毁耕地调查、汇总,并在《分析报告》中进行说明。
  (六)关于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调查
  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认定后,作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按可调整地类调查、汇总,即按园地带K地类上图、汇总。
  (七)关于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
  除因突发性灾毁外,原则上不允许将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由于长期气候等因素,土地利用现状属实,且较大面积确需变更的,须在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前,向部里提出专项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包括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拟变更地类统计表、相关部门论证意见及有关情况说明等,经部审查通过后,方可纳入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
  附件:1-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及填写说明;
  1-2.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

  附件:1-1
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填写主要说明

  土地变更调查要求对实地每发生一起变化,填写一张《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当实地变化较复杂时可填多张。
  一、 “变更前图斑”(4栏)、“地类变更部分”(11栏)、(12栏)。填写《过渡分类》的地类编号,当为可调地类时,在地类编号后加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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