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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准确考核各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缴情况,及时客观掌握2007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保证200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
  为保证本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调查结果将作为核查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按照确定办法中“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包括当年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之和”的有关规定,2007年土地变更调查只调查当年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历年建设用地漏变更数据和更新调查数据,一律不得纳入今年土地变更调查流量中,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后一并处理。
  今年土地变更调查将根据本实施方案,以200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继续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程序和基本方法,采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以下简称《过渡分类》),对全国范围每一块土地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查清2007年度内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并逐级汇总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如实核定实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今年变更调查将重点查清以下内容:
  (一)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查清2007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
  (二)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查清2007年度实际耕地增加和减少的变化情况,包括建设占用减少耕地、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以及通过土地整理开发补充的耕地情况。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根据确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相关资料,包括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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