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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9号--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经营企业建立内部出口控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使企业建立起权威、严谨、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机制,商务部提出企业内部出口控制机制的基本要素如下:
  (一)拟定政策声明
  企业应拟定政策声明,以此申明企业将把严格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法规作为发展经营战略的重要内容。政策声明对内作为出口控制机制的指导原则,对外可起宣传作用。
  政策声明的内容应包括:企业遵守国家出口控制法律法规承诺;企业高级管理层对企业内控机制的支持态度;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从事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法规活动的自我约束目标;员工(包括直接和间接从事出口工作的员工)承担企业出口控制义务的责任等。
  政策声明应体现企业守法原则,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并以适当形式发布。应做到企业内部尽人皆知。
  (二)建立组织机构
  设立企业内控机制的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和人员职责。
  建立组织机构应考虑:内控机制组织体系的设置;内控机制机构的职能;企业出口控制专(兼)职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及联系方式等。
  企业建立组织机构应体现独立性原则,授权专责人员对任何有异议的出口行为发出禁令或征询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应避免由单人负责审查和判断某些复杂交易是否合法,以确保对企业所有出口和转口的有效监控。
  (三)制定审查程序
  出口审查程序要明确企业运作过程中哪些特定环节需要实行内部出口控制,通过程序化、制度性管理,杜绝受控物项和技术出口的随意性。
  审查程序涉及的环节主要是:客户提出需求意向、询价、技术交流、签署合同、产品生产、发货以及售后服务等。
  审查的要点为:出口物项是否为国家出口管制清单控制物项;物项或技术出口是否符合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法规;出口国别是否为受联合国制裁国家或其他敏感国家;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是否存在风险;客户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一般的商务习惯;出口运输路线是否合理等等。
  审查程序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关键要素,也是实现出口控制目标的核心步骤,并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应力求严谨、缜密。为积极体现全面控制原则,审查程序可包括与政府主管部门衔接的工作流程。
  (四)编制管理手册
  企业通过管理手册在内部普及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使企业工作人员能够利用手册及时了解并有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手册内容通常包括:国家出口控制相关的政策法规概要;企业政策声明、组织机构、审查程序、本企业经营的受控物项或技术、依据全面控制原则可能受控的物项和技术、出口控制审查要点、出口控制要求的各类文件表格、内控机制咨询方式、专(兼)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国家出口控制相关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企业出口控制工作宣传资料和培训信息、其他内控机制的规章制度、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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