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前,全国考办还将印制部分《须知》宣传告示,随试卷分发到各考点,请注意查收并张贴。
2.为有效地记录考生出考情况,全国考办统一印制了《考场情况记录卡》,各市考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卡有关信息套打在该表中,并在考试前发至各考点。具体填涂方法在下发的《监考人员必读》中有详细图解说明。
考试结束后,要认真审核《考场情况记录卡》的填涂质量,并以考点为单位,一科一袋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装入《考场情况记录卡袋》中,随有效试卷一并送达省考办试卷库。
3.为指导监考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国考办特拟订了《监考人员操作规程记录单》,该记录单将随试卷一并下发。
4.为有效防止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防止有效、无效卷卡的混装,省考办印制了无效卷卡密封袋、密封条,要求每科考试开考30分钟后,由省巡视员、市考办人员、考点负责人员等逐个考场将无效卷卡清点无误后密封。
5.考试前,应配备A4草稿纸,每位考生经济法科目1张,其他四科不少于4张。实施时,先发放一张给考生,考生用完后再换发一张新的。
6.考试实施前将《考场情况记录卡》和《考场校对清单》与试卷袋一并发至各考场监考人员,并请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卡》上考生签名栏内签名,在《考场校对清单》座位号栏内签名。考试结束后,《考场情况记录卡》按要求装袋,《考场校对清单》装订成册,随试卷一并送省考办试卷库。如在考生应考期间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请监考人员在《考场情况记录卡》中注明。
四、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按要求对试卷进行封装,封装试卷所需钩针、胶水由各考点自备。各市考办要认真按科目清点本考区有效答题卡、答题卷及相关资料,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效答题卡、答题卷及相关资料报送单》(一式二联,见附件2),特别注意审核填写的客观答题卡卡袋及主观答题卷卷袋上的有效份数。
五、各市考办应于9月17日将试卷送至省考办试卷库,并确保送卷安全。
在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时,送卷人员必须与省考办试卷库接卷人员当面清点有效答题卡、答题卷及相关资料,并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效答题卡、答题卷及相关资料报送单》所填写项目数据核对无误。
六、关于会计、审计两科试卷的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