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4号--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24号)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公告
自2007年6月1日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负责。现将办公和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公告如下:
办理部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庚坊国际大厦601D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