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RY-IA、RY-IB型乏燃料货包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7〕40号)
中核清原环境工程公司:
根据RY-IA、RY-IB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换证审批工作计划,2007年6月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RY-IA、RY-IB型乏燃料运输容器和49-3堆乏燃料运输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以便换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研究堆乏燃料运输活动安全。
附件:1.RY-IA和RY-IB型乏燃料货包核安全检查报告
2.人员名单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RY-IA和RY-IB型乏燃料货包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中核清原环境工程公司
检查日期:2007年6月1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
(四)《RY-IA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安全分析报告书》
(五)《RY-IB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安全分析报告书》
(六)《49-3堆乏燃料运输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RY-IA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
(八)RY-IB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
二、检查活动
为了配合RY-IA、RY-IB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的换证审批工作,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于2007年6月1日对RY-IA、RY-IB型乏燃料货包以及49-3堆乏燃料运输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文件检查及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情况
RY-IA、RY-IB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由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持有。依据该设计,1995年到1996年制造了15个容器,2004年制造了5个容器。目前,18个容器用于49-3堆乏燃料运输,2个容器用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101堆乏燃料暂存(存放在中核四0四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