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经营伊朗卡山区块风险勘探项目评价勘探(第二阶段)的批复
(商合批〔2007〕707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核准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经营伊朗卡山区块风险勘探项目评价勘探(第二阶段)的请示》(中国石化计〔2007〕14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投资6128万美元经营伊朗卡山区块风险勘探项目评价勘探。该评价勘探(第二阶段)投资2626万美元,加上第一阶段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偿付的投资3502万美元(已主要通过中国银行全球受信垫付,部分通过延期付款解决)。项目总投资合计为6128万美元,其中40%(2451万美元)以现汇出资,60%(3677万美元)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