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效率;
(2)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建设;
(3)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
(4)建立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提高城乡规划执行力;
(5)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及法律法规。
3、城乡规划政务公开
(1)实行“阳光规划”,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2)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服务和监控能力;
(3)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建设。
4、城乡规划廉政、勤政
(1)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或单位的先进事迹;
(2)相关制度建设;
(3)违规违纪查处案件与经验教训。
5、城乡规划信访、督办及违法建设案件处理情况
(1)违法建设查处成效与案例;
(2)工作机制创新;
(3)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建设。
6、其它方面的成效与经验总结
(1)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实现法治规划、廉洁规划、责任规划的做法;
(2)开展有关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交流、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做法;
(3)其它有成效、有创新的相关工作经验,如:探索规划执法新思路的做法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在认真做好本省、市总结的同时,切实抓好各市、县的经验总结工作,特别要抓好联系点的总结工作;
2、总结内容不要求全面,可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突出自己的工作亮点与特色及取得的成效;
3、总结材料的内容要完整翔实,要有相关的数据,典型实例,如:听证、公示,建章立制,查处违法违规,处理违法违规项目等方面的数据;文本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并上报,该上报材料将作为考核、评比各省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
4、上报时间截至2007年10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晓龙 邢海峰
联系电话:010-58933815、58933418
传真:010-58934247
E-mail: lxl@mail.c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