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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三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


  四、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近两年来,在市场需求旺盛的刺激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增多,事故多发。随着生产旺季的到来,各地区务必要保持高度警觉性,高度重视,认清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精神,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监管和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地区必须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包村监督制度、定期排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始终保持高压势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对非法生产现象严重,事故多发的地区,要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

  使用氯酸钾配制的烟火药感度高,大大增加了烟花爆竹生产的危险性。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也大都是使用氯酸钾为原料制作烟火药的。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对降低烟花爆竹生产事故,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十分重要。各地区要把氯酸钾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76号)要求,真正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氯酸钾的监管,完善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强化氯酸钾药物安全抽检工作,依法从严查处非法买卖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在第四季度,各地区要组织检查氯酸钾生产和经营单位的流向登记情况,对没有建立流向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氯酸钾流向的,要按照安监总危化〔2007〕76号文件的要求严格处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除继续对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进行药物安全抽检外,还要对经营企业购进的烟花爆竹进行药物安全抽检,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对违规者依法严肃处罚,堵塞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流通渠道。

  请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速将该通报转发至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内蒙古“8.28”、湖南“8.29”事故现场图片(略)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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