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北京MKC股份有限公司补办相关变更手续的批复
(商合批〔2007〕691号)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为北京MKC股份有限公司补办更名延长经营期限增加投资额及投资主体名称变更手续的请示》(京商经字〔2007〕23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北京计算机学院等六家企业在日本东京合资设立的“北京MKC股份有限公司”补办相关变更手续并增资。该境外企业的名称更名为“SORUN北京株式会社”,技资主体变更为三方,中方为北京工大智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日方为SORUN株式会社。经营期限为长期。
二、同意“SORUN北京株式会社”增资66万美元,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由88万美元增至154万美元,其中北京工大智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分别占14%的股份,日方占72%的股份。其余事项不变。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境外企业将变更后的注册文件报你局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重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