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7〕1094号)


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款处置请示》(日财字〔2007〕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的资本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