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11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成字【2007】第056号)和《关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成字【2007】第05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
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股东及股权比例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为9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