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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国税函[2007]757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你局《关于对我省烟厂生产的华西村(H)等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73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373号)的规定,对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的华西村(H)等2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卷烟实物的扫描图像见附件。

┌───────────┬─────────────┬───────────────┬──────────┐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           │             │               │)         │
├───────────┼─────────────┼───────────────┼──────────┤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华西村(H)        │24.4*(60+24)全包装     │12.41        │
│烟厂         ├─────────────┼───────────────┼──────────┤
│           │华西村(软包)      │24.4*(60+24)全包装     │1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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