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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7]103号)
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增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
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本次重组方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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