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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11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你公司因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而持有178,482,728股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30.7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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