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0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0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2007]2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397号)的统一部署,我部定于今年9月在全国建设系统开展以“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创新质量监督机制,落实建设活动各方质量责任,全面开展质量整治、确保安全活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质量进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不断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机制

  各地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分户验收工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有效组织和协调,确保分户验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和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各地要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结合分户验收工作的开展,不断探索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新制度、新方式,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同时,要努力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投诉、举报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既要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

  (二)强化市政桥梁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推动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关于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7]60号),加强对市政桥梁、地铁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管理。参与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遵守工程建设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不得要求企业盲目抢工期、抢进度。要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