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22件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15件,特别是
物权法、
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国有资产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等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在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说,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这22件法律案的制定、修改工作,目前多数进展比较顺利,但也有几部法律,如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矫治法、
食品卫生法等起草、修改工作的难度还比较大,各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要加强统筹和协调,推动起草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抓紧工作,各方面共同努力,使各项法律案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预备项目9件及其他项目
2007年立法计划还安排了9件预备项目,即:制定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电信法,修改
邮政法、
保险法、
兵役法、
消防法、
国家赔偿法。这9件立法项目,各方面的要求比较迫切,实践中也有需要,起草单位正抓紧进行起草、修改。拟把这9部法律列入明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在草案稿和立法时机都比较成熟时,再安排审议。
除此以外,各方面还提出18件建议项目,包括制定税收基本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期货交易法、反恐怖法、融资租赁法、自然保护区法、海岛保护法、农民权益保护法、资产评估法、国防交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法等13件,修改
预算法、
行政诉讼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防震减灾法、
预备役军官法等5件。考虑到2007年立法任务繁重,为确保重点,这些项目暂不列入正式计划,可由起草单位继续调查研究和起草,待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时再通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