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交流。
本次活动结束前,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树立一批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在各地总结的基础上,民政部将召开会议对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进行总结,组织表彰一批在全国有示范作用的基层低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对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一并进行表彰。活动结束后,各地要组织低保工作者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规范基层低保工作,为广大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是新形势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政府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基层低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低保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各地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面上的指导。在工作部署上,各地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基层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明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基层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
(二)注意沟通协调。
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了解当地活动开展的情况,组织好信息交流,及时向民政部反映进展情况。为支持活动的开展,民政部将组织编发《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等指导性资料,并通过民政部网站和中国城市反贫困网,整理发布相关资料,供各地参考。同时,《社会救助工作简报》也将及时刊发各地的经验、做法,并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在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基层低保工作情况,齐心合力为做好基层低保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三)注重活动实效。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是否健全了制度、规范了操作、提高了素质、改善了条件、促进了公开,是衡量各地活动是否取得了成效的标准。各地在活动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方向,力戒形式主义。
(四)重视活动成果。
各地在推进基层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优质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创造的经验,树立的典型,是促进全国低保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各地要认真整理,及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送。对有重大创新和推荐价值的成果,民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进行重点推介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