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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消费税信息接收和利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消费税信息接收和利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7]89号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提高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堵塞征管漏洞,强化税源管理,保证应收尽收,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7年起,将税务总局集中的综合征管数据中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分户征管信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定期下传。为使各地做好“两税”信息的接收、分解、比对、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税”信息传递的内容

  (一)分户信息

  1.税务登记信息

  包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注册类型(主要是内、外资企业的识别)、法人代表名称、办税联系电话、工商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纳税人状态(分为:正常、停业、非正常、注销)。

  2.“两税”申报信息

  (1)当期的应税销售额

  (2)当期应纳税款

  应纳税款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预缴或由税务机关直接核定的应纳税款,按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应纳税款。

  3.“两税”征收信息

  (1)当期入库信息

  入库税款是指当期剔除罚款和滞纳金后,包括查补入库税款在内的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款。包括“双定户”入库税款。

  (2)欠税信息

  包括期初欠税、新增(当期)欠税、期末欠税、当期清理欠税。

  (3)退税信息

  包括出口退税、减免退税、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先征后退退税、其他退税。

  (4)当期查补入库税款。

  (5)罚款和滞纳金信息

  包括罚款金额、滞纳金金额。

  (二)分省汇总信息

  1.税务登记信息

  (1)现有企业登记户数,分为内资企业户数、外商投资企业户数、“双定户”户数、新办企业户数。

  (2)当期状态变更户数信息,分为正常、停业、非正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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