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
(一)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
宪法意识。
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二)初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依据初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认知水平、生活经验和成长需求,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须着力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
1.进一步学习
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
宪法意识。
2.知道法治精神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3.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懂得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懂得不承担法定义务或触犯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
4.懂得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能够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着重了解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