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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

  (二)统一协调,密切配合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场准入管理是一项新启动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工作。一是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及时跟踪发证产品质量信息和国内外监管工作动态,主任委员单位负责汇总情况并组织分析,适时向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提出建议;二是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组时,应当邀请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和省局等不同单位的审查员参加审查组共同实施实地核查工作,审查组名单报主任委员单位备案。建立审查员管理制度;三是各审查机构、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应当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主任委员单位。主任委员单位复核、汇总后报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四是主任委员单位要协助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企业实地核查工作,对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对各检验机构的检查和互查。检查和互查计划报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批准后实施。

  (三)严格纪律,加强管理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场准入管理,是一项直接涉及生产企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审查机构和检验机构,要本着对企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一要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受理申请、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各项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进行,不搞特殊审查和特殊批准;二要明确岗位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三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纪律约束。严禁在企业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贿受贿。不得向企业提供有偿咨询服务,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企业到指定单位搞有偿咨询。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在市场准入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应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和检验机构联系方式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
审查机构和检验机构联系方式

  1.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
  邮政编码:116021
  联 系 人:姜子波 姜浩
  电  话:0411-84604512
  传  真:0411-84603289
  Email: Jiangzibo@dlzjs.org

  2.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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