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行业贡献
将资产评估机构或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中评协和地方协会组织的行业建设活动、受到表彰、发挥理事作用等作为贡献因素,具体包括参与资产评估理论政策研究、准则制定、行业检查与专业论证、考试培训、行业宣传、履行会员义务等对行业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在当次评价年度内累计测算。行业贡献具体计分标准授权中评协秘书处制定并公布。行业贡献得分 = 100 ×(某评估机构行业贡献值 ÷ 参评评估机构中行业贡献值最大值)。
第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得分为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与其权重之积相加的总和。指标权重范围见附表1,中评协秘书处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组织专家打分确定具体权重值并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得分 = 年评估业务收入得分×W1+ 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得分× W2+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得分× W3+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得分×W4 +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W5 + 行业贡献得分× W6+ 执业质量得分×W7(其中:W1 至W7 为对应指标的权重值)。
第十条 中评协根据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得分,将参评机构分为AAA、AA、A、B、C五级,不符合《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只能划入C级。
AAA级:综合评价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
AA级: 综合评价得分在50分(含)至80分(不含)的资产评估机构。
A级: 综合评价得分在40分(含)至50分(不含)的资产评估机构。
B级: 综合评价得分在30分(含)至40分(不含)的资产评估机构。
C级:综合评价得分在30分(不含)以下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不符合《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
第十一条 中评协确定AAA级、AA级和A级资产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地方协会根据中评协统一规定的指标和权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分级标准确定本地区B级和C级资产评估机构的综合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