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维功等1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1040号)
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保险〔2007〕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张保鉴、王全华、秦伟、张占魁、刘罗寿、王志斌、夏国安、吴昀国、张延苓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核准其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聂锐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核准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三、张维功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核准其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赵宗仁、王德晓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核准其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