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办科[2007]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规范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的研制和修订工作,提高测试指南研制水平和质量,我部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规范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以下简称测试指南)的研制和修订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植物新品种测试是指对植物新品种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的测试(简称DUS测试)。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测试指南的申报、研制、审定、发布、修订等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 测试指南的项目申报
第四条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品种保护办公室)根据测试指南研制规划向社会发布《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项目申报指南》。
第五条 国内科研、教学、推广、企业单位及相关专业协会根据《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项目申报指南》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指南研制立项申请。
第六条 鼓励社会力量研制测试指南,愿意自筹资金研制测试指南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随时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申请。
第七条 申请单位或个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该植物科研领域具有优势。
(二)具有收集到该植物品种资源的能力。
(三)具有开展相关试验的人力和物力条件。
具有该植物DUS测试经验和借鉴国外相关测试指南能力的申请单位或个人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