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1、“申报损益金额”列,增加单位权益的填报为正数,减少单位权益的填报为负数。
  2、各类资产损益(资金挂账)事项应逐项填列。
  3、“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按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及其第一号修改单(GB/T14885-94)填列,其他按会计科目填列。

  附件4
  事业单位申报处理资产损益、资金挂账事项明细表

  填报单位: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行│申报损益│损益类型(│资产分类│ 证据索引编号 │证据数量│ 备注 │
│      │次│ 金额 │盘盈/损失/│    │       │    │    │
│      │ │    │ 挂账) │    │       │    │    │
├──────┼─┼────┼─────┼────┼───────┼────┼────┤
│  栏次  │ │  1  │     │    │   2    │  3  │  4  │
├──────┼─┼────┼─────┼────┼───────┼────┼────┤
│损益事项内容│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16│    │     │    │       │    │    │
├──────┼─┼────┼─────┼────┼───────┼────┼────┤
│      │17│    │     │    │       │    │    │
├──────┼─┼────┼─────┼────┼───────┼────┼────┤
│      │18│    │     │    │       │    │    │
├──────┼─┼────┼─────┼────┼───────┼────┼────┤
│      │19│    │     │    │       │    │    │
├──────┼─┼────┼─────┼────┼───────┼────┼────┤
│      │20│    │     │    │       │    │    │
├──────┼─┼────┼─────┼────┼───────┼────┼────┤
│      │21│    │     │    │       │    │    │
├──────┼─┼────┼─────┼────┼───────┼────┼────┤
│      │22│    │     │    │       │    │    │
├──────┼─┼────┼─────┼────┼───────┼────┼────┤
│      │23│    │     │    │       │    │    │
├──────┼─┼────┼─────┼────┼───────┼────┼────┤
│      │24│    │     │    │       │    │    │
├──────┼─┼────┼─────┼────┼───────┼────┼────┤
│      │25│    │     │    │       │    │    │
├──────┼─┼────┼─────┼────┼───────┼────┼────┤
│      │26│    │     │    │       │    │    │
├──────┼─┼────┼─────┼────┼───────┼────┼────┤
│      │27│    │     │    │       │    │    │
├──────┼─┼────┼─────┼────┼───────┼────┼────┤
│      │28│    │     │    │       │    │    │
├──────┼─┼────┼─────┼────┼───────┼────┼────┤
│      │29│    │     │    │       │    │    │
├──────┼─┼────┼─────┼────┼───────┼────┼────┤
│      │30│    │     │    │       │    │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