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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人口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的通知


  第十六条 各常设成员单位所辖系统可根据本办法,向各常设成员单位推荐候选人;其他部门或单位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国际友人由人口计生委国际合作司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第十七条 常设成员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后,报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后,将有效候选人提名提交组委会全体会议。

  第十八条 组委会全体会议对候选人提名进行审议、评选,提出初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向遴选委员会提交候选人复选名单。

  第十九条 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复选名单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公示后产生获奖人。

  对有异议者,由遴选委员会终审裁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获奖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取得奖励的,由遴选委员会撤消奖励,追回奖金、证书、奖杯,并终身不得参加中华人口奖评奖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六届中华人口奖遴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主 任:  张维庆 人口计生委主任

  副主任: 欧阳坚 中宣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尹蔚民 人事部副部长

  委 员: 潘贵玉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吴景春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顾问

        赵白鸽 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江 帆 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培安 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勾清明 中央纪委驻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蒋作君 卫生部副部长

        洪天慧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苗 霞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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