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价标准(试行)
(中国互联网协会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审委员会2007年8月9日审议通过 2007年8月21日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征集和推介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切实促进高品位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打造一批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提高网上引导水平,按照有利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的评价对象分为网站全部内容、网站频道内容、网站栏目内容及以网络为载体的其它产品。
第二章 评价内容分类
第三条 本标准的评价内容分为以下几类:
(一)社会与文化类
该类主要提供社会、文化等课外知识,为其搭建认知和了解社会的平台。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历史人文、节庆假日、生活方式、社交礼仪、环境保护、民俗等内容。
(二)新闻与媒介信息类
该类主要提供新闻和媒介信息,主要包括新闻网站或频道、栏目以及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网络版等内容。
(三)科学与技术类
该类主要提供科学技术发展信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主要包括环境科学、地球科学、空间科学、生命科学、气象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技术等内容。
(四)教育类
该类主要提供校内外学习所需的各种信息和资源。主要包括学习方法、就业指导、学科教育、百科知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媒介素养教育等内容。
(五)休闲与生活类
该类主要提供日常生活、相互交流及各项兴趣爱好发展的信息。主要包括影视、音乐、游戏、动漫、图片、文学、体育、软件、手机图铃、数字图书馆等内容。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四条 申报的网站、频道、栏目及产品应符合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