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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告2007年第46号--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1. 能产生超过2个特斯拉的磁场;

  2. 长径比(即长度除以内径)超过2;

  3. 内径超过300mm;以及

  4. 在内空间中心的50%空间内,磁场均匀度优于1%。

  说明: 3.1.4.项不包括专门为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NMR)设计并作为该系统部件出口的磁体。

  注意: 所谓“部件”并不一定就是同批装运的实际部件。只要有关的出口文件明确规定这种“部件”关系,则允许从不同来源单独装运。

  3.1.5.   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高功率直流电源:

  1. 能在8h期间连续产生100V或更高的电压,输出电流为500A或更大;以及

  2. 8h期间电流或电压稳定性优于0.1%。

  3.1.6.   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高压直流电源:

  1. 能在8h期间连续产生20kV或更高的电压,输出电流为1A或更大;以及

  2. 8h期间电流或电压稳定性优于0.1%。

  3.1.7.   能测量0-13kPa范围内任一绝对压力并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压力传感器,如下:

  1. 配备用铝或铝合金、镍或镍含量60%或更多(按重量计)的镍合金制造或保护的压敏元件;以及

  2. 具有以下任一特性:

  1. 测压小于13kPa(满标度)、精度高于满标度±1%;或

  2. 测压13kPa或高于13kPa的满标度、精度高于±130Pa。

  技术说明:  1. 在3.1.7.项中,压力传感器是把压力测量结果转变为电信号的装置。

  2. 在3.1.7.项中,“精度”包括常温下非线性度、滞后量和再现性。

  3.1.8.   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真空泵:

  1. 抽气口孔径尺寸为380mm或更大;

  2. 抽气速率为15立方米/s或更高;以及

  3. 能产生低于13.3mPa的极限真空。

  技术说明:  1. 抽气速率在测量点用氮气或空气测定。

  2. 堵住泵抽气端,可在此抽气端测定这种极限真空度。

  3.2.  试验和生产设备

  3.2.1.   每小时能产250g以上氟的电解槽。

  3.2.2.   转筒制造和装配用设备、转筒矫直设备以及波纹管成型箱芯轴和模具,如下:

  1. 装配气体离心机转筒管件、挡板和端盖的转筒装配设备;

  说明:3.2.2.1.项包括精密芯轴、夹钳和缩套机。

  2. 使气体离心机转筒管件对准共用轴的转筒矫直设备;

  技术说明:  在3.2.2.2.项中,这种设备通常是由连接计算机的精密测量探头组成,该计算机随后控制诸如用于对准转筒管件的气动活塞的动作。

  3. 生产单曲面波纹管用的波纹管成型芯轴和模具。

  技术说明:3.2.2.3.项中所指的波纹管具有下述特性:

  1. 内径为75mm至400mm;

  2. 长度为12.7mm或更长;

  3. 单曲面深度超过2mm;以及

  4. 是用高强度铝合金、马氏体时效钢或高强度纤维材料制造。

  3.2.3.   离心多面平衡机(固定式或便携式、卧式或立式),如下:

  1. 用于长度为600mm或更长的柔性转筒的平衡并具有下述特性的离心平衡机:

  1. 摆幅或轴颈直径为75mm或更大;

  2. 质量容量从0.9kg至23kg;以及

  3. 平衡的旋转速度能够超过5000rpm。

  2. 用于空心圆柱形转筒部件的平衡并具有下述特性的离心平衡机:

  1. 轴颈直径大于75mm;

  2. 质量容量从0.9kg至23kg;

  3. 通过平衡补偿能使剩余的不平衡仅为每个平面0.010kg.mm/kg或更小;以及

  4. 皮带传动型。

  3.2.4.   绕线机和相关设备,如下:

  1. 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绕线机:

  1. 具有定位、缠绕和卷绕动作可在2个或更多个轴线上进行调节和编制程序;

  2. 专门设计用于制造纤维和纤丝材料的复合结构或铺层制品;以及

  3. 能够卷绕直径在75mm至400mm之间、长度为600mm或更长的圆柱形转筒;

  2.3.2.4.1.项中管制的控制绕丝机用的调节和编程器;

  3.3.2.4.1.项中管制的绕线机用的精密芯轴。

  3.2.5.   为一个或多个离子源设计或配备的电磁同位素分离器,能提供总的离子束电流为50mA或更大。

  说明:1.3.2.5.项包括能富集稳定同位素以及铀同位素的分离器。

  注意: 能够分离一个质量单位差的铅同位素的分离器,必然能够富集有三个质量单位差的铀同位素。

  2.3.2.5.项包括离子源和收集器都在磁场内的分离器,以及两者都布置在磁场外的分离器。

  技术说明:  单一50mA离子源可以从天然丰度的给料中每年分离出不到3g的高浓铀(HEU)。

  3.2.6.   质谱仪,可用于测量230原子质量单位或更大的离子,且分辨率高于2/230,以及这些质谱仪的离子源,如下:

  注意:专门为分析六氟化铀在线样品而设计或制造的质谱仪按照《核出口管制清单》加以管制。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2. 辉光放电质谱仪(GDMS);

  3. 热电离质谱仪(TIMS);

  4. 电子轰击质谱仪,其源室是用耐六氟化铀的材料制造,或内衬或涂复这种材料;

  5. 具有以下任一特性的分子束质谱仪:

  1. 源室是用不锈钢或钼制造,或内衬或涂复这种材料,并且冷阱能冷却至193K(-80°C)或更低;或

  2. 源室是用耐六氟化铀的材料制造,或内衬或涂复这种材料;

  6.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设计用于锕系元素或锕系氟化物。

  3.3.  材料

  无。

  3.4.  软件

  3.4.1.   为“使用”3.2.3.或3.2.4.项中管制的设备专门设计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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