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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告2007年第46号--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1.2.4.   受控环境(真空或惰性气体)感应炉及其所用电源,如下:

  1. 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感应炉:

  1.   能在1123K(850°C)以上温度条件下工作;

  2.   感应线圈直径为600mm或更小;和

  3.   设计输入功率为5kW或更大;

  说明:1.2.4.1.项不管制用于加工半导体晶片的感应炉。

  2.1.2.4.1.项中管制的感应炉电源为专门设计,其额定输出功率为5kW或更大。

  1.2.5.   “等静压压力机” 和相关设备,如下:

  1. “等静压压力机”,具有以下两个特性:

  1. 最大工作压力能够达到69MPa或更大;和

  2. 腔室内径超过152mm;

  2. 为1.2.5.1.项中管制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钢模、模型、控制器。

  技术说明: 1.在1.2.5.项中,“等静压压力机” 系指能够通过各种介质(气体、液体、固体颗粒等)对密闭腔加压的设备,它能在腔内在所有方向上对工件或材料施加相同的压力。

  2.在1.2.5.项中,腔室的内部尺寸系指能达到工作温度和工作压力,但不包括夹具在内的腔室内部尺寸。该尺寸将是压力室内径或绝缘炉室内径的较小者,视哪一个腔室位于另一个腔室里面。

  1.2.6.   振动试验系统、设备、部件,如下:

  1. 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

  1. 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并包括数控单元;

  2. 能在20Hz至2000Hz之间产生10gRMS或更大的振动;和

  3. 能施加50kN或更大的力(“空台”测量);

  2. 数字控制器,装有为振动试验(实时频宽大于5kHz)设计的“软件”,该软件也是为上述1.2.6.1.项管制的系统设计的;

  3. 装有或未装有辅助放大器,能施力50kN或更大(“空台”测量),可用于上述1.2.6.1.项管制的系统的振动启动器(振动装置);

  4. 设计用来将多台振动装置联接成一完整振动系统以便能提供50kN或更大的有效合力(“空台”测量),可用于上述1.2.6.1.项受管制系统的试验部件支承结构和电子学装置;

  技术说明:  在1.2.6.项中,“空台”系指没有夹具及配件的平台或表面。

  1.2.7.   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及相关设备,如下:

  1. 具有以下两个特性的电弧重熔炉和铸造用炉:

  1. 使用自耗电极,其容量在1000立方厘米至20 000立方厘米之间;和

  2. 能在1973K(1700°C)以上的熔化温度工作;

  2. 具有以下两个特性的电子束熔化炉以及等离子体雾化和熔化炉:

  1. 功率为50kW或更大;和

  2. 能在1473K(1200°C)以上的熔化温度工作;

  3. 为1.2.7.1.或1.2.7.2.项中管制的任何用炉专门配备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

  1.3.材料

  无。

  1.4.软件

  1.4.1.   为“使用”第1.1.3.、1.2.1.、1.2.3.、1.2.5.、1.2.6.1.、1.2.6.2.、1.2.6.4.或1.2.7.项中管制的设备专门设计的“软件”。

  说明: 为1.2.3.4.项中管制的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包括用于同时测量壁厚和轮廓的“软件”。

  1.4.2.   专为“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2.2项中管制的设备而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1.4.3.   供电子装置或系统的任一组合使用的软件,以便使该装置起“数控”单元的作用,从而能控制5个或更多个能同时协调进行用于“成形控制”的内插轴的“软件”。

  说明:1.   无论是单独出口的还是装在“数控”单元或任何电子装置或系统中的“软件”都受到管制。

  2. 1.4.3.项对控制单元或机床制造厂为操作未在1.2.2.项管制之列的机床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不管制。

  1.5.  技术

  1.5.1.   遵循“技术控制”,系为“研发”、“生产”或“使用”1.1.项至1.4.项所管制的设备、材料或“软件”的技术。

  2.材料

 
 2.1.  设备、组件和部件

  2.1.1.   用耐液态锕系元素金属的材料制造的坩埚,如下:

  1. 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坩埚:

  1. 容积在150立方厘米(150ml)至8000立方厘米(8L)之间;以及

  2. 用纯度为98%或更高(按重量计)的下述任何一种材料制造的或作涂层:

  1. 氟化钙(CaF2);

  2. 锆酸钙(偏锆酸盐)(CaZrO3);

  3. 硫化铈(Ce2S3);

  4. 氧化铒(Er2O3);

  5. 氧化铪(HfO2);

  6. 氧化镁(MgO);

  7. 氮化铌-钛-钨合金(约50%铌、30%钛和20%钨);

  8. 氧化钇(Y2O3);或

  9. 氧化锆(ZrO2);

  2. 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坩埚:

  1. 容积在50立方厘米(50ml)至2000立方厘米(2L)之间;以及

  2. 用纯度为99.9%或更高(按重量计)的钽制造或作衬里;

  3. 具有以下全部特性的坩埚:

  1. 容积在50立方厘米(50ml)至2000立方厘米(2L)之间;

  2. 用纯度98%或更高(按重量计)的钽制造或作衬里;以及

  3. 用碳化钽、氮化钽或硼化钽(或其任何组合)的涂层。

  2.1.2.   为从重水中回收氚或为生产重水而专门设计或制备的镀铂催化剂,用于加速氢和水之间的氢同位素交换反应。

  2.1.3.   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管状复合结构:

  1. 内径在75mm至400mm之间;和

  2. 用2.3.7.1.项中管制的任何一种 “纤维或纤丝材料”或2.3.7.3.项中所述碳纤维浸渍树脂材料制造。

  2.2.  试验和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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