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公路、城市道路上的桥梁、隧道和地铁建设安全大检查。当前,我国在建的桥梁、隧道和地铁项目多、规模大。各级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在建的公路、城市道路上的桥梁、隧道和地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长大隧道、跨江跨海大桥、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以及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隧道和地铁进行重点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招标投标是否规范。二是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设计是否安全可靠。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尤其是检查结构物强度等,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要落实项目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等单位的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逐项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彻底地加以整改消除。对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其停工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管理,确保已建成通车桥梁的安全畅通。各级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公路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桥梁的运行监控机制和桥梁养护管理机制,建立桥梁健康档案,加强日常检查和养护维修,确保桥梁运行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国省干线公路和城市道路上的危桥。对县乡公路上的危桥也要列入改造计划,从根本上消除桥梁的安全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桥梁运营养护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