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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兰州电视台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兰州电视台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7〕1406号)
甘肃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兰州电视台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甘肃省兰州电视台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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