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授予32个
县市级粮食局为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通知
(国粮办政〔2007〕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通知》(国粮办政〔2007〕72号)精神,在各省(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评选,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粮食局等32个县市级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确定为“国家粮食局建设粮食依法行政示范联系单位”(详见附件)。请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督促本省(区、市)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标准,努力开创全国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暨建设粮食依法行政示范联系单位名单
二○○七年八月九日
附件:
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示范单位暨建设粮食依法行政示范联系单位名单
北京市密云县粮食局
天津市塘沽区粮食局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粮食局
山西省高平市粮食局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粮食局
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粮食管理局
辽宁省大洼县粮食局
吉林省珲春市粮食局
黑龙江省龙江县粮食局
上海市宝山区粮食局
江苏省江阴市粮食局
江苏省泰兴市粮食局
浙江省瑞安市粮食局
安徽省凤台县粮食局
福建省古田县粮食局
江西省宜丰县粮食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粮食局
河南省郑州市粮食局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粮食局
湖南省汉寿县粮食局
广东省阳春市粮食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粮食局
四川省渠县粮食局
四川省长宁县粮食局
重庆市大足县粮食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粮食局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