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试点方案不按照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工作过程违反有关文件及本通知精神,会员企业投诉多、意见大的商会协会,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将给予指导纠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试点资格,并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予以公示。
商会协会在信用评价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反映。
联系人:张洁 宋光兰
联系电话:010-85226840 010-63192640
传真:010-85226836 010-63192649
E-mail:zhangjie_zg@mofcom.gov.cn
附件:
一、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商会(协会)名单
二、商会(协会)信息报送方式
三、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举报投诉渠道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商会(协会)名单
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中国烹饪协会
3.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
4.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5.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
6.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7.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8.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9.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10.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11.中国建材市场协会
12.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13.中国木材流通协会
14.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15.中国肉类协会
1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17.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18.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19.中国黄金协会
20.中国发酵工业协会
21.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22.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23.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24.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25.中国旧货业协会设备租赁委员会
26.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27.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8.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29.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30.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31.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32.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
33.中国商业联合会
34.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35.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