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近期气瓶事故情况的通报
(质检特函〔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今年以来,全国气瓶事故居高不下,1-6月份共发生严重以上事故17起,其中,重大事故1起,严重事故16起,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3%和8%。特别是进入7月份后,无缝气瓶连续发生爆炸,事故持续高发。为遏制气瓶事故高发的严峻状况,确保气瓶安全使用,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近期气瓶事故情况
2007年6月11日凌晨2时左右,陕西省志丹县保安镇东五沟村一村民在家中进行“瓶对瓶”倒气,由于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燃,造成三间平板房倒塌,3人死亡,1人受伤。
2007年6月15日16时30分,海南省海口市滨涯路金山大厦一层水泵机电维修店使用便携式微型气焊割炬(气焊割炬内有2升氧气瓶和0.5升液化石油气瓶各一只)进行焊割作业,气瓶发生爆炸,2只气瓶被炸成多块碎片,减压阀、止火器等不知去向,连接胶管被炸成多段。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2007年6月17日8时55分,辽河油田鼎盛车辆燃气有限公司在给一辆面包车充装压缩天然气过程中,气瓶发生爆炸,造成司机当场死亡,一名充装工人受伤。
2007年7月7日19时45分左右,江苏省盐城市博斯达气体有限公司在充装氧气瓶过程中,气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充装车间部分屋顶被炸翻,爆炸碎片分散在50米半径范围内。
二、事故主要特点及原因
通过对今年气瓶事故进行分析,发现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无缝气瓶爆炸事故占气瓶事故的绝大多数;二是气瓶爆炸多呈化学性爆炸特征;三是气瓶爆炸多发生于充装和使用过程中,有近一半无缝气瓶事故发生于使用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气瓶从事焊割作业的过程中。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充装单位未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安全规定,造成无缝气瓶(特别是氧气瓶)错装、混装,导致气瓶化学性爆炸;二是气瓶使用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造成氧气瓶在与可燃气体气瓶一起使用过程中,可燃气体窜入氧气瓶或回火而发生爆炸;三是不法燃气汽车改装点未采用持证企业生产的合格气瓶,私自制造并安装车用气瓶,导致车用气瓶超压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