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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蔡鹏翔继续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蔡鹏翔继续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1000号)


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蔡鹏翔为我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瑞健保发〔2007〕1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蔡鹏翔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本发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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