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机构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990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机构和机构升格有关事项的请示》(太保寿〔2007〕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苏州、无锡、常州中心支公司调整为分公司。
二、你公司苏州、无锡、常州中心支公司调整为分公司,应凭此批复文件向江苏保监局提出变更《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书面申请,经江苏保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