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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生系统要宣传有关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曝光典型案例;
  海关系统要公布海关系统2006年度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并采用培训、论坛等形式,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国税、地税系统要重点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主题宣传,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宣传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的成果;
  工商系统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各主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
  质检系统要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理念,宣传诚信企业,在会同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中国名牌产品博览会”上,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展销名牌产品,突出诚信主题;
  广电系统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载体,采用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等形式,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深入报道宣传月活动,充分反映全社会信用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采用座谈、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用制度建设的成果;
  外汇系统要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召开“金融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在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公布外汇逃逸类企业名单,曝光典型案例;
  企业联合会要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开辟企业诚信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企业典型案例,开展2007年优秀诚信企业评价活动;
  消费者协会要重点宣传《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诚信服务公开承诺和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根据针对公用服务业的消费者评议活动的成果,对在价格收费方面、公平交易方面、广告宣传方面、诚信服务方面、争议解决方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
  (四)新闻媒体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中央及地方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举办“诚信兴商”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并跟踪报道宣传月开幕式、论坛及巡演等相关活动。
  组委会指定中国反商业欺诈网(http://www.antifraud.gov.cn/)为宣传月活动官方网站,负责发布宣传月期间的相关新闻、通知和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整规办、宣传、价格、商务、卫生、海关、国税、地税、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主管部门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要参照《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同时,要组织指导各类商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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