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工程项目规模划分标准见《民用机场飞行准》。
7 建筑市政工程
7.1 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7.2.1建筑、人防工程
表7.2-1
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
┌──────┬──────────────────────────────────────────────────────┐
│ 等级 │ 工程特征 │
├──────┼──────────────────────────────────────────────────────┤
│ I级 │1、高度<24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
│ │2、跨度<24m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
│ │3、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 │
│ │4、高度<70m的高耸构筑物。 │
├──────┼──────────────────────────────────────────────────────┤
│ II级 │1、24m≤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
│ │2、24m≤跨度<36m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
│ │3、高度≥24m的住宅工程; │
│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
│ │5、装饰、装修工程; │
│ │6、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 │
│ │7、70m≤高度<120m的高耸构筑物。 │
├──────┼──────────────────────────────────────────────────────┤
│III级 │ 1、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跨度≥36m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
│ │ 2、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 │
│ │ 3、防护级别为四级以上的人防工程: │
│ │ 4、高度≥120m的高耸构筑物。 │
└──────┴──────────────────────────────────────────────────────┘
7.2.2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
表7.2.2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
┌─────┬───────────────────────────────────────────────────────┐
│ 等级 │ 工程特征 │
├─────┼───────────────────────────────────────────────────────┤
│ │1、DN<1.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 │
│I级 │2、小区内燃气管道工程; │
│ │3、小区供热管网工程,<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
│ │4、小型垃圾中转站,简易堆肥工程。 │
├─────┼───────────────────────────────────────────────────────┤
│II级 │1、DN≥1.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3立方米/S的给水、污水泵站;<10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
│ │; │
│ │2、城市中、低压燃气管网(站),<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 │
│ │3、锅炉房,城市供热管网工程,≥2MW换热站工程; │
│ │4、≥100t/日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工程; │
│ │5、园林绿化工程。 │
├─────┼───────────────────────────────────────────────────────┤
│III级 │1、≥3 立方米/S的给水、污水泵站,≥10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万吨/7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
│ │2、城市高压燃气管网(站),≥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 │
│ │3、垃圾焚烧工程; │
│ │4、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化及处理工程。 │
└─────┴───────────────────────────────────────────────────────┘
7.2.3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表7.2-3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
┌──────┬──────────────────────────────────────────────────────┐
│ 等级 │ 工程特征 │
├──────┼──────────────────────────────────────────────────────┤
│ I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2套及以下,电视3套及以下)工程; │
│ │2、中短波发射台(中波单机功率P<1Kw,短波单机功率P<50KW)工程; │
│ │3、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
│ │4、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
├──────┼──────────────────────────────────────────────────────┤
│ II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3~5套,电视4~6套)工程; │
│ │2、中短波发射台(中波单机功率1KW≤P<20KW,短波单机功率50Kw≤P<150Kw工程; │
│ │3、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1KW≤P<10Kw,塔高<200m)工程; │
│ │4、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
│ │5、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 │
│ │6、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 │
│ │7、电信工程。 │
├──────┼──────────────────────────────────────────────────────┤
│ III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6套以上,电视7套以上)工程; │
│ │2、中短波发射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P≥20KW,短波单机功率P≥150KW)工程; │
│ │3、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P≥10KW,塔高≥200m)工程; │
│ │4、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