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探索工伤康复政策体系,探索工伤康复管理服务模式、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探索多层次培养工伤康复专门人才的方式。制定和完善政策标准,建立规范的服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以医疗康复为基础, 以职业康复为核心,以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从事劳动为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伤康复制度框架。
三、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工伤康复管理服务形式,健全管理制度
工伤康复涉及社会保险机构、康复机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四方的关系。如何进一步规范四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伤康复管理制度模式,特别是社会保险机构与康复机构的协议管理关系,是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同时,工伤康复既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更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工伤康复管理体系,依托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管理架构,对工伤职工康复指征的确认和康复效果的评估,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的管理和支付等康复管理流程进行规范。
(二)研究完善工伤康复政策和标准体系
完善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是保证工伤康复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在政策方面,包括工伤康复的资金保障政策、再就业支持政策等。在技术标准方面,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伤康复待遇水平和技术标准。2007年底前,部里将组织专家制定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标准和常见工伤康复诊疗规范两个试行标准,供各地在试点中参照、补充和完善。
(三)探索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
工伤康复的目的,是为了使工伤职工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活和工作能力,并重返社会,同时也可以促使工伤伤残鉴定和补偿更加客观和公正。工伤康复介入的越早,对工伤职工生理功能的恢复越有利。因此提倡积极的工伤康复理念,重视康复的早期介入,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趋势。在工伤康复试点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工伤康复的早期介入机制,做到治疗与康复并重,并逐步实现先治疗康复,后鉴定补偿。
(四)加强工伤康复专门人才的培养
由于我国工伤康复起步较晚、起点低,不仅康复基础设施薄弱、康复技术落后,康复专业人才也严重匮乏。这是影响工伤康复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尽快建立工伤康复人才培养机制十分必要。要通过专业院校或研究机构开设职业康复专业、依托国内外康复机构开展培训进修以及探索建立康复职业标准等多种方式,全面培养工伤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工伤康复工作的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五)完善再就业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