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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份2007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一)召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座谈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局(所)、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和用人单位代表参加,听取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汇报,重点汇报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查处和宣传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

  (二)查阅卫生监督文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记录等档案资料,检查对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记录。

  (三)每个督查组检查1~2个地(市),选取不同规模的煤矿、制药行业或农药生产企业3~5家,重点放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掌握重点企业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特别是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与具体安排

  (一)有关省、自治区卫生厅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2007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情况、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认真自查。

  (二)本次督查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统一组织,部分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员参加。督查分为6组,名单附后。

  (三)本次督查活动在2007年8、9月期间进行,每省、自治区督查时间为3~5天。督查结束后各组应当向省、自治区卫生厅反馈督查意见, 9月底完成督查工作并写出督查报告。督查组的具体行程由各组安排。

  为便于督查工作的衔接,请有关省、自治区卫生厅指定一名联系人,并于2007年8月1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卫生部卫生监督局。

  联系人:房元萍;联系电话:010-68792042,传真:010-68792400。

  Email:fangyp0210@126.com

  附件:督查组分组名单

  二○○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
督 查 组 分 组 名 单

  第一组

  组长:赵同刚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         局长

  成员:贺青华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         处长

  孙玉文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处长

  李 涛   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      所长

  张睿明*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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