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一处非煤矿山因雨水浸泡,造成岩壁坍塌事故,3人死亡。7月5日,山西省临汾地区乡宁县凡水渠煤矿发生透水事故,9人死亡,该矿隐瞒不报;7月5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一处采石场因连日降雨,造成边坡坍塌事故,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7月11日,河南省济源市济源煤业公司六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死亡。7月18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庙背冲煤矿发生透水,4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7月18日,新疆煤田地质局161队在巴音郭楞自治州轮台县的阳霞矿区施工时,遭洪水袭击,7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7月19日,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苏家河水电站因连续3天降雨200毫米,发生泥石流灾害,住在工棚里的部分民工被埋,其中27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7月20日,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第四工程局第一分公司承建的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一处水电站施工工地,因大雨造成山体坍塌,8人死亡。7月22日,山西省吕梁地区兴县魏家滩镇一处小煤矿因突降暴雨、采空区塌陷造成淹井,3人死亡,8人失踪。7月26日,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庆平煤矿发生透水,水源是临近废弃小煤矿采空区老窑水,9人被困,经抢救生还。7月27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万山特区一处汞矿尾矿库,因连降大雨发生翻坝,尾矿水对库区下游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7月30日,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一处铅锌矿尾矿库发生垮泄,近万立方米尾砂流失,造成江河污染,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停水30小时。8月5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十六局四公司在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宜万铁路隧道施工时,在一线隧道内掘进工作面放炮出渣过程中,发生突水突泥事故,52人被困,经抢救42人生还,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8月7日,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县垅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初查为相邻连通已关闭矿井采空区的老窑水,冲垮井下密闭造成透水。
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水害事故,深刻暴露出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上,在防范透水治理水害上,以及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倍加警觉。8月份自然灾害仍可能频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和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成功救援的经验,落实好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立即组织再次排查治理水害隐患,落实防洪防汛防透水等预案和措施。支建煤矿在开采技术工艺、生产系统等方面有一定基础,有受困人员赖以生存的井下通讯系统、井下防尘供水系统和矿井压风系统“三条生命线”,有比较稳固、不易塌陷的锚喷和金属支护巷道,有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带头作用的党员和骨干。但同时,该矿对周边存在的多处废弃铝土矿、露天铝土矿大坑等重大隐患缺乏了解,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和预案;严重超定员生产,该矿核定能力14万吨/年,井下当班作业人员多达102人,超员一倍以上,导致被困人员多。煤矿和其他企业都要认真吸取“7.29”淹井事故和上述其他事故的教训,一是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地区存在的水害等隐患。凡与周边小煤矿、小矿山有连通处,必须立即彻底密闭;对已关闭和废弃的小煤矿(窑)、小矿山(井)必须在地面上填实填死;对周边河流河沟必须加强加固防洪措施;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水文资料管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二是再次检查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泥石流、防坍塌滑坡、防雷电等预案和措施,配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到位。三是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县级以上政府抓紧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做好企业预案、政府预案、部门预案等之间的衔接,建立与武警、消防和其他专业救护队伍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演练,提高应对处置事故事件的能力。四是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各类企业要抓住典型事故和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不放,及时剖析总结、研究整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探放水措施,自觉防止和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