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601号)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核准设立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湘商〔2007〕13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6000万美元,全部以现汇出资。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控股“三一印度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印度生产基地项目。
二、同意“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设立“三一印度制造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均为6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生产。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混凝土运输泵车60台、拖式混凝土运输泵150台、混凝土搅拌站50台、混凝土搅拌车350台、平地机150台、挖掘机300台的生产能力。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关文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