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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传葵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传葵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77号)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拟任人刘传葵任职资格的申请》(宝盈字[2007]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刘传葵(身份证号码:362101680516001)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刘传葵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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