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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陈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陈凌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80号)
中国民生银行:
你行报送的《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审核陈凌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发[2007]275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行陈凌(身份证号:1101019551203114X)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陈凌担任你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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