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要遵循“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属地管理、逐级上报”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规模养猪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养猪场生产、标识、疫情和免疫等信息的及时上传、汇总和分析,为养猪生产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和手段,促进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信息报送范围和内容
年出栏量在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报送内容包括养猪场基本信息、养殖结构、存出栏数据、成活率、疫病状况、强制免疫等信息。具体见附表1-5。
三、信息报送和管理方式
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采取月报制。由养猪场自行落实信息终端,按县(市)、省两级逐级上报至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中央数据库。规模养猪场可选择移动终端或固定终端两种模式报送相关信息。
(一)移动终端传报模式(具体见图1)
1、规模养猪场利用分配的帐号和密码通过移动智能识读器登陆规模养猪场信息传报界面,每月将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通过GPRS网络传输至中央数据库(http://tracing.cahi.org.cn)。
2、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通过登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规模养猪场信息传报门户对养猪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模养猪场生产和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http://tracing.cahi.org.cn)。
3、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通过登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规模养猪场信息传报门户对养猪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批确认(http://tracing.cahi.org.cn)。
4、中央数据中心对审批的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农业部报告生猪生产和防疫信息。
图1 移动终端传报模式(略)
(二)固定终端传报模式(具体见图2)
1、规模养猪场在进行USB密钥确认后登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规模养猪场信息传报门户,每月报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通过INTERNET网络传输至中央数据库(http://tracing.cahi.org.cn)。
2、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通过登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规模养猪场信息传报门户对饲养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模养猪场生产和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http://tracing.cahi.org.cn)。
3、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通过登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规模养猪场信息传报门户对养猪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批确认(http://tracing.cah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