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2007年4月18日 发改社会〔2007〕833号)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厅)、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教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总体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发改社会〔2006〕2895号)已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现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做好"工程"启动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
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总体方案
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改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对于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推动未纳入"两基"攻坚计划实施范围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进行校舍改造,重点加强农村薄弱初中学生生活设施建设,改善食宿条件,提高农村初中巩固率和寄宿率。
(二)重点支持大约7000所独立设置的农村初中学校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使项目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设施达到或接近《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基本消除"大通铺"和校外租房现象。
二、覆盖范围、资金安排和用向
(三)"工程"覆盖范围包括西部12个省(市、区)和新疆兵团、中部6省以及河北、海南、吉林、黑龙江等省的部分贫困地区。主要支持非"两基"攻坚县中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革命老区县和部分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县(以下简称四类县),适当兼顾少数其他困难地区。
(四)据统计,上述四类县在中西部地区大约有500个,现有独立设置的农村初中学校1.1万所,在校生1009万人。按照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核算,到2010年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共缺额约2700万平方米,匡算需要投资154亿元。上述建设任务由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共同建设完成,中央专项资金拟选择其中部分学校相对集中给予支持。